根据波兰税局的新政策要求,注册波兰VAT(包含新注册,激活,转代理)的跨境卖家,需要提供《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以及该证明的宣誓翻译。

1、什么是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我国税收居民企业或居民个人在境外要享受税收协定优惠待遇,按要求需要向对方国家提交《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即“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可以协助“走出去”企业和个人,享受中国政府对外签署的税收协定(含与香港、澳门和台湾签署的税收安排或者协议)、航空协定税收条款、海运协定税收条款、汽车运输协定税收条款、互免国际运输收入税收协议或者换函待遇,避免双重征税。

2、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应提交哪些资料?

(一)《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表(见附件);

(二)与拟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收入有关的合同、协议、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支付凭证等证明资料;

(三)申请人为个人且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提供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信息、说明材料或者其他材料;

(四)申请人为个人且无住所、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提供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时间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护照信息、说明材料或者其他材料;

(五)境内、外分支机构通过其总机构提出申请时,还需提供总分机构的登记注册情况;

(六)以合伙企业的中国居民合伙人提出申请时,还需提供合伙企业登记注册情况。

 上述填报或报送的资料应当采用中文文本。相关资料原件为外文文本的,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申请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但是应当在复印件上加盖申请人印章或签章,并按照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验原件。


3、如何申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Step1:  卖家可自行登录国家税务总局XX(企业所在地)市电子税务局,在搜索框中输入《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Step2: 进入申请表填写页面,卖家自身真实信息填写。填写的时候卖家需要注意:

① 对方纳税人名称 :MinisterstwoFinansów(波兰的国家税务局管理中心);

② 缔约对方国家选择616波兰共和国;

③ 缔约纳税人识别号:5260250274;

④ 拟享受条款:616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波兰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税漏税的协定。

Step3:受理通过后,卖家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涉税文书查签”下载《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完成申请后,卖家大概在7个工作日左右获取《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