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是《巴黎公约》《商标法条约》《WIPO公约》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也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故印尼商标注册既可以通过“单国注册”方式办理,也可以通过“马德里国际商标”的方式办理。印度尼西亚采用“申请在先”原则,采用尼斯分类,接受一表多类申请。

印度尼西亚商标注册流程:

一、提交申请

由商标代理机构向印尼商标局提交印度尼西亚商标注册申请,每份申请只能包括一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对每类商品或服务须分别提交申请。

二、形式审查

印尼商标局在接到印度尼西亚商标注册申请后,将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的主要目的是审查申请文件是否齐备,如果文件不齐备,商标代理机构可在接到形式审查驳回通知书后的2个月内补齐所缺文件。

三、实质审查

实质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将从以下两方面对该印度尼西亚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充分审查:

1.商标是否是可以注册的标识;

2.商标是否是应该予以驳回的标识。

另外,印尼商标法也规定了实质审查完成的审限为9个月内。

四、公告异议

印尼商标局对符合要求的印度尼西亚商标注册申请,自申请完成之日起算的14天内予以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任何利害关系人都可以在公告期内对被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

印尼商标局在接到异议书后的14天内,将以书面形式将异议书副本转递给申请人。商标代理机构可在接到商标局转递的异议书后的2个月内作出答复。

五、核准注册

经异议被裁定可以注册,或经公告没有异议的印度尼西亚商标注册申请将被核准注册,并下发印度尼西亚商标证书。

印度尼西亚商标注册资料:

1. 申请人证件:如以法人申请,需附《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1 份;以自然人申请则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文件1份;
2. 申请表:申请人的详细信息(中英文),包括姓名、国籍以及详细地址、邮编,联系方式等信息。
3. 电子版商标图样;
4. 若声明优先权的,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及对应的印度尼西亚语翻译件;
5. 代理授权委托书签字原件(POA)